生猪屠宰定点屠宰场(厂)审批
2006-10-12 08:56  文章来源:毕节地区商务局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生猪屠宰定点屠宰场(厂)审批

  (1)、审批依据:
  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
  《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》
  《毕节地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》
  (2)、申报材料:
  申领《生猪屠宰许可证》需提交材料:
  1、县(市)人民政府的批复报告;
  2、生猪(畜禽)定点屠宰场审批表;
  3、水质检验报告;
  4、屠宰场设计平面图;
  5、屠宰工艺、管理操作规程;
  6、从业人员健康证;
  7、动物防疫许可证;
  8、卫生许可证;
  9、肉品品质检质检疫员证;
  10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;
  11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;
  12、可行性报告;
  13、贵州省锅炉使用登记证及受压容器检测证明;
  14、无公害处理设施购置发票复印件;
  15、肉品品质检验设备、消毒设施购置发票复印件。
  (3)、审批程序:
  1、提交申报材料;
  2、地区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实地验收;
  3、审核、验收合格后发证。
  (4)办理流程:查看办理流程。
  (5)收费标准:黔价调(2000)124号。
  (6)承诺期限:申报资料交齐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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