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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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5-31 16:18 文章来源:贵州乡镇企业网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性 质:
担保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机构,依法注册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以中心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宗 旨:
在保证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,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、法规为符合本中心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信用担保。力争探索出一条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路子,从而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经营原则:
以安全性、合法性、赢利性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运行原则,以坚持市场化运作、控制风险、诚实信用、平等自愿为经营原则。
担保对象:
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产品适销对路,技术含量高,有发展前景,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的省内中小企业。
担保业务品种:
流动资金贷款担保、技术改造资金贷款担保、技术创新贷款担保、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。
初步受理条件:
1、依法经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,依法纳税,并经过当年年检;
2、 经过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乡镇企业;
3、 经营管理制度基本健全,财务状况良好,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信用;
4、 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;
5、 工业企业应连续经营半年以上,非工业企业连续经营一年以上;
6、 在协作银行开立帐户,已领取人民银行核发的《贷款证》;
7、 有切实可行的反担保措施;
8、 中心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。
收费情况:
1、 评审费:对通过担保中心初审的项目,企业按《所需材料清单》提供文件资料,并交纳担保评审费。评审费目前一律收取500元。评审费一经交纳,无论最终是否获得贷款担保,均不予退回。
2、 担保费:担保中心与企业、贷款银行及保证人签订相关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,被担保企业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费。担保费为银行向企业收取的贷款利息的1/3-1/2。
合作银行:
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、贵阳市商业银行、贵阳市交通银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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