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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禁止乱采砂石滥建坟墓工作的通知
2006-05-31 15:38  文章来源:织金县人民政府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:

根据省政府《关于禁止乱采砂石滥建坟墓的通知》(黔府发〔2001〕3号)精神,经研究,现将我县做好禁止乱采砂石滥建坟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由国土局牵 头,城关镇、建设局积极配合,结合县旅游发展规划,于4月15日前拟出全县砂石开采及禁采区方案,实行定点开采;近期对城区及交通主干道公路沿线开山取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对不合理的采石点依法予以取缔。

二、由民政局牵头,林业局、城关镇配合,结合殡葬改革规划出殡葬区,引资修建县殡仪馆及公墓管理区;对林场无规划建坟墓问题,近期要认真整改,纳入殡葬区进行统一规划管理。

三、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,成立织金县禁止乱采砂石滥建坟墓工作领导小组,由方星志同志任组长,袁华、兰维新同志任副组长,许定平、范定忠、邓恩祥、薛忠明、杨洪良同志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局,杨洪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日常事务工作。


 

二00一年四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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