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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地区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
2006-06-12 17:26  文章来源:贵州省人民政府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毕节地区落实措施,明确责任,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。

(一)强化宣传教育,坚决执行“五不烧”

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宣传车、公布举报电话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手段,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;坚决执行“五不烧”。即:不经批准不烧、天晴风大天气不烧、未开设防火线不烧、未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、无人看守不烧。

(二)抓好环节管理,检查督促到位

一是对林区墓地登记造册,摸清底数,向坟主发防火通知书,宣传到户,打好招呼,凡违规用火的坚决处罚。二是在重点林区的边缘路口,设卡把关,不准将火种带入林区。三是在森林火灾的多发区、重点部位,把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,明确专人严防死守,确保森林资源安全。

(三)做好充分准备,及时扑救森林大火

一是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的要求,做好组织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,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出动,及时扑救,控制得住,扑灭得了,尽可能地将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。二是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,一旦发生火情,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火场第一线,协调指挥扑火工作。三是组织落实扑火队伍和物资储备工作。森林消防队员到岗到位,严阵以待,确保召之即来,来之能战,战之能胜;同时,各有关部门作好扑救大火的物资准备,备足配齐必要的扑火机具和火场通讯工具,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拿得出,用得上。

(四)加强值班调度,保证火情信息畅通

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坚持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,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火情动态,及时报告火灾情况,为扑救火灾提供信息服务。坚决杜绝有火不报、大火小报、迟报、乱报的现象。对故意瞒报、少报、迟报森林火灾,造成重大损失或贻误工作的,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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